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明确金融衍生品范围包括外汇、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仅限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并使用自有资金。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公司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衍生品交易损益或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时应及时披露。制度强调保密、风险控制、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