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8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5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获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