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439.324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也应担责。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