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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摘要:
公司章程大纲于2008年1月21日经股东特别决议修订,公司名称为China Innovation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为开曼群岛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1,000,000,000元,分为10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公司宗旨为不限制业务范围,主要从事投资活动,包括收购和持有全球范围内的股份、债券、外汇、商品期货等资产,并可行使作为控股公司的管理职能。
公司章程细则经多次修订,最新修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细则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权利与义务、股东权利等内容。股东责任限于未缴股本。股份不得以折价发行,公司可回购或赎回股份,但须经股东决议授权。股东可通过书面决议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负责公司管理,有权决定股本变更、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等事项。董事人数为2至10名,可设执行董事、替任董事等职位。董事会可设立投资经理及保管人,管理公司资产。公司须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定期公布资产净值。
公司可宣告股息,可选择现金或股份形式分配。资产净值每月计算一次,特殊情况可暂停估值。公司不得主动取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单一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且不得在港中以外地区投资超过总资产的30%。章程修订须经特别决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