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守德))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守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财务、法律等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将督促被提名人持续符合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