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要求关联交易须履行决策程序,执行回避原则,并保证公允性和透明度。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与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每年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披露。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清偿措施并及时披露。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行政、经济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