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11月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经营管理,行使包括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必要时代行其职。总经理须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听取工会意见。总经理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或从事同业竞争。出现行业政策、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或业绩大幅波动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