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明确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及监管函件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保证信息真实完整。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