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补充公告;及(2)恢复买卖)
天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10)于2025年11月3日与配售代理订立第二份补充配售协议,修订原配售协议中部分条款。根据该协议,每股配售股份的配售价由0.1港元调整为0.121港元(经修订配售价)。该价格较股份于2025年10月31日(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的收盘价每股0.1500港元折让约19.33%,较此前五个连续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约0.1504港元折让约19.55%。经修订配售价是基于股份现行市价及当前市场状况经公平磋商确定。
除上述配售价变动外,原配售协议(经补充配售协议及第二份补充配售协议补充)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继续有效。董事会认为,相关协议条款属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由于配售价调整,本次配售事项的最高所得款项总额将为7.26百万港元,最高所得款项净额约为6.93百万港元,净发行价约为每股0.116港元。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全部用于一般营运资金。本次配售事项须待配售协议项下的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生效,可能进行或不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谨慎行事。
应公司要求,股份自2025年11月3日上午九时起暂停买卖。公司已申请自2025年11月4日上午九时起恢复股份买卖。
董事会现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郑艳玲女士、罗浩先生、欧阳建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温新辉先生、文孝效先生、尹君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