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持有公司19,134,899股(约占总股本的1.8987%)的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弘苏实业”)所持股份已被全部质押并冻结。因与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3执5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执行弘苏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股份10,077,7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股份8,057,1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995%),合计减少18,134,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5%)。股份变动期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2月4日,具体时间及价格由市场决定,实际执行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
弘苏实业为特定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系司法强制执行所致,不违反相关减持监管规定,亦未违背此前披露的承诺。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及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进展,督促相关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包括《告知函》及《执行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