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须予披露交易及主要交易)
英達公路再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88)全資附屬公司英達熱再生及南京英達於本財政年度認購多項結構性存款產品。
江蘇銀行、浙商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及南京銀行的認購事項中,多數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下的須予披露交易。其中,各主要中信銀行認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100%,構成主要交易,須遵守申報、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
主要中信銀行認購事項包括於2025年1月至8月期間多次認購中信銀行結構性存款,單次認購本金最高達人民幣4,000萬元,總額最高達人民幣1.04億元,投資期由數日至數月不等,回報類型為本息擔保,預期年化回報率介乎1.6%至2.5%。其他銀行認購事項本金介乎人民幣100萬元至2,000萬元,年化回報率介乎0.7%至2.3%。
據董事所知,無股東於主要中信銀行認購事項中擁有重大權益。控股股東施偉斌先生及英達開曼已書面批准該等交易,公司將不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公司承認因管理層誤解,未及時就認購事項履行上市規則第14章的披露義務。現已採取補救措施,包括更新內部政策、加強培訓及提升合規意識,並預期於2025年12月5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相關通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