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於2025年10月31日進行兩項交易,均屬就既有的觸及失效遠期合約而根據預定價格接收股份,性質為買入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普通股。
第一項交易涉及股份總數為214股,已支付總金額為24,057.5162港元,已支付的最高價與最低價均為112.4183港元。
第二項交易涉及股份總數為220股,已支付總金額為27,506.2920港元,已支付的最高價與最低價均為125.0286港元。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相關聯機構是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交易是為本身帳戶進行。該等公司最終由高盛集團有限公司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