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涉及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股份的交易披露。
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執行人員接獲以下證券交易披露: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聯機構於2025年10月31日進行兩項衍生工具交易,性質為行使衍生工具具有的權利。第一項交易涉及214個與衍生工具相關的參照證券,產品為其他類別產品,到期日為2026年4月22日,參考價為每股$112.4183,已支付總金額為$24,057.5162,交易後數額(包括與其訂有協議或達成諒解的任何人士的證券)為24,396。第二項交易涉及220個參照證券,到期日為2026年8月7日,參考價為每股$125.0286,已支付總金額為$27,506.2920,交易後數額為41,140。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團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聯機構是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有關交易是為本身帳戶進行。該公司最終由高盛集團有限公司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