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8项子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涉及章程修改的议案已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