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须予披露交易)
广州银诺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91)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11月3日,本公司及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银诺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银诺技术”)以总本金人民币105,000,000元向宁波银行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其中,本公司认购人民币75,000,000元,银诺技术认购人民币30,000,000元,认购日期均为2025年11月3日,生效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到期日为2025年11月26日,预期年化回报率为介乎0.5%至1.8%。该等认购通过市场进行,代价以集团自有资金支付,不涉及上市募集资金。
此前,本集团于2025年10月14日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5年10月30日到期,目前无其他存续期内的宁波银行金融产品。本次认购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达成,参考了市场利率及惯例以及集团现金盈余情况。宁波银行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宁波银行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代号:002142.SZ),所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保本浮动收益型,承诺全额退还本金,风险较低。董事会认为此次认购有利于闲置资金回报最大化,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