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 22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
交易方:UBS AG
日期:2025年 10月 31日
有關證券: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
交易詳情如下:
- 因全屬客戶主動發出且由客戶需求帶動的買賣盤所產生的 Delta 1產品的對沖活動,買入 400股普通股,已支付總金額為$27,020.0000,單價為$67.5500。
- 同類對沖活動下,賣出 4,300股普通股,已收取總金額為$288,669.9994,單價為$67.1326。
- 利便客戶的普通股交易,由全屬客戶主動發出且由客戶需求帶動的買賣盤產生,並由利便客戶交易部門進行。該部門運作獨立於所屬集團的自營交易部門。因此產生的自營交易持倉(如有的話)將於下一個交易日的上午交易時段結束前平倉。此項下賣出 10,500股普通股,已收取總金額為$710,445.0000,價格介乎$67.6500至$67.8000之間。
備註:
UBS AG是與受要約公司有關連的獲豁免自營買賣商,交易是為本身帳戶進行。UBS AG最終由 UBS Group AG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