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公司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对资金占用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告。若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要求纠正、制定还款计划,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违规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