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7%,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激励对象共44名,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含独立董事。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及一致行动人周剑因对公司战略、技术、管理具重要作用被纳入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公示、信息披露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