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076,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制度修订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