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对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6,514,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股份占99.849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份占93.6304%。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