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高偉電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15)將於2025年11月19日上午十時正以虛擬會議方式舉行股東特別大會。
本次會議將審議兩項普通決議案:
1. 批准2026年採購框架協議、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及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個財政年度各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2. 批准2026年材料採購框架協議、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及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個財政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股東可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為代表出席及投票。如委派非主席人士為代表,需刪除「大會主席,或」字樣,並填寫代表姓名及地址,所有修改須由簽署人簡簽確認。投票意向應在相應決議案旁的空格內標註「」表示贊成或反對;若未註明意願,受委代表可自行決定投票方式或放棄投票。
股東須於2025年11月17日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前,將填妥並簽署的代表委任表格,連同授權書或其公證副本,送交公司香港證券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
委任代表須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以接收邀請碼,透過網上平台參與會議及投票(委任大會主席者除外)。若為聯名股東,僅股東名冊中排名首位者具投票權。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多名代表,惟須列明每位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受委代表毋須為公司股東,但須親自出席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