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与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加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230吨型号为PW508和162吨型号为PW302的货物,或折价赔偿。案件已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合计201,940元由公司负担。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表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上诉,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及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后续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