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递呈要求撤销现任董事职务及委任新董事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鸿盛昌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50)将于2025年11月21日下午三时正于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14号欧陆贸易中心22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应股东王乐先生的要求召开。
王乐先生于2025年10月27日发出要求通知,持有公司约10.42%已发行股本,依据公司细则第58条,有权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本次大会将考虑并通过多项普通决议案。
决议案包括:根据公司细则第83(5)条,撤销李俊衡先生、邹艺娬女士、傅荣国先生、Ghanshyam Adhikari先生、周云辉先生及宣超慧先生的执行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自决议通过后即时生效;同时撤销自2025年10月27日至大会日期间获委任的其他董事职务(除将在大会上获委任者外)。
决议案还建议:根据公司细则第83(6)条,委任王乐先生为执行董事,叶丽平女士及李芳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决议通过后即时生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股东须注意,委任代表的文件须于大会或续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确定参会资格,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截止过户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下午四时三十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