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栢能集团(01263.HK):建议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自愿撤回上市之最新消息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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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议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自愿撤回上市之最新消息)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栢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新加坡交易所股票代码:PCT,港交所股份代号:1263。本公布为有关建议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自愿撤回股份上市(“建议从港交所除牌”)的最新消息。

本公布提述:(1) 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的公布,内容涉及建议从港交所除牌;(2) 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的通函,内容涉及建议从港交所除牌;及(3) 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10月6日关于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的公布。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中定义相同。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6.11条,建议从港交所除牌须满足以下条件:(i) 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建议从港交所除牌;(ii) 上市委员会批准建议从港交所除牌;及 (iii) 本公司已于股东批准建议除牌之日(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起至少三个月前向股东发出通知。

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港交所函件,知会上市委员会已于2025年10月30日批准建议从港交所除牌。本公司将在建议从港交所除牌的所有条件达成后发布进一步公告。

承董事会命
栢能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王锡豪

香港,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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