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就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16名,代表股份699,829,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01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马森能源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第一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89.6227%;第二项议案同意占比99.7271%。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