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孚日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就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及代表共44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3,440,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92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的议案》,同意361,133,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54%,反对2,053,232股,弃权201,802股。中小投资者同意9,753,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8751%。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