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经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离职自动丧失资格,缺额依规补足。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其独立性与审计程序有效性;制定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审核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事项及持续经营假设;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资源充足且运作有效;审阅管理层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回应,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事项。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