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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06806.HK):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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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所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协议内容。超募资金亦应纳入专户管理。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应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应优先补充项目资金缺口,后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包括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及时披露。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专户管理和台账登记,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审计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异常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第六章 责任追究
控股股东、董事、高管违反制度的,将依规追责,情节严重者上报监管机构。

第七章 附则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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