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稿)明確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5,039,944,560元,註冊地址位於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公司設立黨委,發揮領導作用,董事長兼任黨委書記。
公司股份總數為25,039,944,560股,全部為人民幣普通股,其中內資股占90%,H股占10%。公司股票在深交所和香港聯交所上市,A股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存管,H股主要由香港當地機構託管。
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構,行使包括選舉董事、審議利潤分配、增減資本、修改章程等職權。董事會由9至15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1至2人,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公司設執行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負責經營管理事項的決策與執行。
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由董事會聘任。總經理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辭任視為同時辭去法定代表人職務。
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薪酬與提名委員會、戰略與ESG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其中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職權。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不少於3名,且不少於董事總數的三分之一。
公司利潤分配重視對投資者合理回報,可採取現金、股票或二者結合方式,任意連續三年以現金累計分配利潤不少於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