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财务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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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51)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13.10B条发布本公告。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的财务资料概要已刊载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主要数据如下: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资产总值为141,642,491.5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值为131,782,021.16万元人民币。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营业收入为1,102,046.7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72,223.38万元人民币。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3.40%,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5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10%,均满足监管要求。
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上述资料未经独立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可能需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与经审核报告披露数字或有差异。投资者及股东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不应单纯依赖有关资料。
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七位非执行董事及五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香港《银行业条例》所界定的认可机构,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督,亦未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或接受存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