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须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需合法合规,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