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薪酬遵循竞争力、按岗定薪、与公司效益和考核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该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批。非独立董事中,外部投资人委派的不领薪,董事长及兼任高管者按高管标准执行。独立董事享有年度固定津贴,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次年发放绩效奖金。薪酬与考核挂钩,存在违规等情况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公司可依据经营状况、市场水平等调整薪酬标准,并可设立专项奖惩。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