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北京訊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摘要:
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與程序,對人選進行遴選、審核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2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由董事長或董事提名,董事會過半數選舉產生,任期與董事會一致。
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長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工作,由委員會選舉並報董事會批准。委員在任期內如不再擔任董事或喪失獨立性,則自動失去資格。
主要職責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選任標準;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資格並提出建議;審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制定董事會技能表;建議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結構調整;搜尋合資格人選;評估董事表現並提出更換或繼任建議;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制定及審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未採納提名委員會建議時,須在決議中記載意見及未採納理由並予披露。涉及委員會職責的議案,須先經其審議後提交董事會。
會議召開可由董事會、召集人或兩名以上委員提議,會議通知應提前3日書面發出,緊急情況可口頭通知。會議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表決方式為記名投票或通訊表決。會議記錄由出席委員及記錄人簽名,保存期限不少於10年。與會人員負有保密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