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以下公告:(i) 2025年7月28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参与破产重整程序导致收购债务人公司的主要交易(“该交易”);(ii) 2025年8月28日及2025年9月3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有关该交易的通函(“通函”)。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2025年7月28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公告所述,预期通函将于2025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由于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纳入通函的资料,预计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至2025年11月30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方晖
香港,2025年10月31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方晖先生(主席)、陈宏卫先生及蔡海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邢凯能先生、姚杨洋先生及张东方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