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Mabpharm Limited(邁博藥業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181)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董事會已採納並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修訂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成員須為不同性號。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一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成員可親身或透過電子通訊方式出席。
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取得公司任何所需資料,並有權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惟須事先與董事會討論。
提名委員會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制董事會技能表,推薦董事變動建議;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並提出推薦;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特別是主席及行政總裁)向董事會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定期檢討高級管理人員表現與適合性,並就其重新委任或更換提出建議;履行董事會不時指派的任務。
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或按上市規則及其他監管要求舉行,主席可酌情召開額外會議。會議議程及文件應於會議前三天送交成員。
委員會須於每次會議後向董事會報告結果與建議。若提呈獨立非執行董事選舉決議案,通函須載明董事會認為其獨立及適合的理由。委員會須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
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內容須詳列所考慮事項、決議、成員關注及不同意見,並適時發送全體成員審閱。職權範圍將根據情況及監管要求更新,並刊載於港交所網站及公司官網供公眾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