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补充公告)
天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10)就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事宜发布补充公告。此前已于2025年10月10日发出相关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具相同涵义。
根据原配售协议,配售事项须于最后截止日期(即2025年10月31日,或配售代理与本公司书面协定的较迟日期)前达成协议项下条件后方可作实,并将于所有条件达成后第四个营业日或双方协定的较迟日期完成。
由于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达成配售协议所载条件,于2025年10月31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补充配售协议。据此,双方同意将最后截止日期由2025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1月21日(或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的较迟日期),以便达成配售协议所列条件。
除上述变更外,原配售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条件继续具有约束力,并维持完全效力。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注意,配售事项须待配售协议项下的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由于配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天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郑艳玲
香港,2025年10月3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郑艳玲女士、罗浩先生及欧阳建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温新辉先生、文孝效先生及尹君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