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审定发展战略、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关联交易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