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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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45)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发出本公告。提述该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的通函及2025年9月30日的公告,内容涉及根据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计划,发行及配发35,223股H股已完成。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分别变更为人民币398,107,102元及398,107,102股股份。为反映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变动,依据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案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已对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chicmaxgroup.com)查阅。
承董事会命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吕义雄先生
中国,上海 2025年10月3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吕义雄先生、周蔚女士、罗燕女士、冯一峰先生及宋洋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孙昊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浩新先生、罗妍女士及李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