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闽能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丽军)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丽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及兼职等情况,被提名人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尚未取得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