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独立董事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与公司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