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98,890,000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公司设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本章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