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与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职期间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丧失委员资格。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年度经营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投资部保存,保存期十年。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