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提升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须忠实勤勉,避免利益冲突,确保履职独立性。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议事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财务预算、聘任高管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另行规定。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