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自身议题时应回避。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董事或高管列席,也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