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当日13:00在江苏省常熟市长江路6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432,782,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046%;网络投票股东269名,代表股份1,751,902股,占比0.169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