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
明略科技(股份代号:2718)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建立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正式透明机制,维护与内外部审计团队的关系,并检讨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ESG)政策与常规。
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核数师行前合伙人于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主席可投决定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财务总监、内部及外部审计师代表应出席会议,委员会每年须单独与外部审计师会面至少两次。
委员会职责包括:协助董事会评估集团财务表现披露的清晰性与平衡性;每年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制定举报制度及反腐败政策;接收举报并转介不当行为;检讨财务监控、会计政策及外部审计师建议;监督外部审计师独立性与审计过程;审批外部审计师聘任、薪酬及罢免事项;审阅年报、中期报告等财务文件的完整性,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审计调整及合规情况。
委员会有权获取必要培训、独立专业意见及相关资源,以履行职责。会议记录须妥善保存并供董事查阅。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本职权范围自2025年11月3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