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履行监督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职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阅财务报告,监督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审计部为常设机构,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过半数成员通过。本细则自2025年10月29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