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就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由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值,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3,196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