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情形。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统一,推动公司长远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