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连续两次缺席或年度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相关材料按规定保存。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施行。










